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指导原则
1. 前沿引领。项目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2. 团队打造。组建教学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团队成员切实协同开展研究工作,鼓励跨学院和专业联合申报。
(二)分类申报
各位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应参考立项指南(附件1)自主申报,申报时需明确项目类别。各学院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依据校内指标分配表进行推荐。
1. 普通教育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6项。主要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围绕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等主要教学环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研究。
2. 课程思政项目。共计推荐出校6项。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建设、课程方案、教材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3. 继续教育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项。面向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务处共同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4. 公共英语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项。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由大学英语教学部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5. 基础学科项目。共计推荐出校3项。涵盖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地球物理学、心理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学科专项在以上学科范围内开展教改研究。
(三)申报条件
面向从事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申请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牵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能力,其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重点研究项目的推选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其数量不超过学校申报限额的30%(公共英语项目只设一般项目)。
2022年度6个优秀系(室)各推荐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普通教育)出校。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被撤项的,自撤项后三年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结题工作
1. 2020年立项项目以及部分2018年、2019年立项未结题项目主持人须按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组织结题,及时提交结题材料。2018年立项的项目和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从2024年开始,项目主持人必须在研究年限(在项目主持
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的基础上至多延长1年)内结题。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撤项处理:项目实施情况表明主持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主持人或研究课题;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 优秀典型项目征集。为更好的总结推广高校教研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请2018 年以来获结题优秀的教研教改项目主持人(附件8)提交5000 字以内的典型项目成果简介,建立校级典型教改项目库,形成在全校范围内分享机制,以推动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材料报送
1. 立项材料。申请者提供《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纸质活页一式五份,评审意见栏请粘贴已盖章的推荐单位评审意见PDF版;所在单位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 结题材料。项目主持人提供《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 (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审核意见栏请粘贴已盖章的学校审核意见PDF版。
3. 优秀典型项目材料。请2018 年以来获结题优秀的教研教改项目主持人提交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6)、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7)。
立项材料的纸质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116室,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报告书及优秀典型项目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主持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发至电子邮箱:449312440@qq.com。
学校推荐立项项目和拟结题项目的主持人分别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00:00至9月25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联系人:俞福君 联系电话:6351776 13307372975
工作QQ群:547065386
附件: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3日
附件:
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数额 (含普通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公共英语、继续教育) |
奖励(含指标数内)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5 |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9 |
|
3 |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5 |
|
4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7 |
计算机网络系 |
5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5 |
材料系、 材料与化学实验实训中心 |
6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4 |
制图教研室 |
7 |
管理学院 |
5 |
|
8 |
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 |
4 |
社体指导与管理系 |
9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4 |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
11 |
理学院 |
4 |
|
12 |
教师教育学院 |
4 |
教育科学系 |
13 |
人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 |
8(含公共英语2项) |
|
14 |
美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4 |
|
15 |
继续教育学院 |
4 |
|
16 |
机关职能部门 |
5 |
|
共计 |
81 |
其中拟推荐省级普通教育项目26项(含优秀系室奖励6项)、课程思政项目6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基础学科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