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凝练教学成果,扩大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学校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围绕我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成果,总结凝练、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并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调整,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二、培育选题
培育选题采用“学院规划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学院结合各自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提出拟培育的选题1~3项,先建设培育,后立项资助,做到“一院一特色,一院一重点”。
选题应根据国家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体现在三全育人,课程思政,五育并举,创新创业教育,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课程教学与评价模式的改革创新、教学质量保障建设与教学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反映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能在教学建设和改革中起到引领作用。
三、过程管理
(一)项目遴选(2023年7~8月)
学院认真研究近两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充分调研,商定项目名称、牵头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研究团队等,填写并上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立项(2023年12月)
提交《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计划》《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遴选并立项,资助第一批经费。
(三)中期检查(2024年12月)
对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重点检查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目前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和举措等。提交《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建设成效量化指标中期检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考核合格的,予以第二批经费支持。不合格的,取消项目立项。
(四)结项验收(2025年10月)
对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按计划推进研究与实践进度,形成阶段性物化成果,成果需标注“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字样。验收合格的项目认定为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优先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将《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与相应的电子档报送至教务处116室。联系人:俞福君;联系电话:6351776;电子邮箱:449312440@qq.com。
附件:1. 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
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推荐部门(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组成员 |
成果简介(不超过200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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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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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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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
指标 |
观测点名称、级别、数量等 |
类别 |
观测点 |
截至2023年 12 月 |
截至2024年 12 月 |
截至2025年 10 月 |
成果获奖 |
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获奖、教材获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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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
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实践教学类、教研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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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
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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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产出 |
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论文,获得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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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质量 |
学生参加重要学科竞赛获奖、参加权威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和作品、获得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获批大创项目以及考取公务员以及考取国内外研究生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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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应用 |
专业名称、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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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推广应用 |
媒体报道、参观交流、校外采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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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选填上表中的量化指标或增加量化指标。
项目负责人(签名): 牵头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