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2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推动高校聚焦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号)(附件4),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

2.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有校级以上教研项目做基础,并已结题或通过成果鉴定。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 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

二、材料填报

1.《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3份,格式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附件3)。

3.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与有关附件材料1份,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所有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评选、奖励和推荐

1.评选办法: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

2.本次评选产生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项,支持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奖励按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实施。

3. 学校择优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参评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材料受理时间

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书、成果报告、附件材料,电子文档须于212日前发送,纸质材料须于216日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琪(13873727839);邮箱:121325598@qq.com

五、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选活动,精心组织,认真筛选,统筹考虑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并鼓励直接从事教学的一线教师申报。

2.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得再申报。

3.同一学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

4.未尽事宜参照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附件4)执行。

 

附件:1. 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 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4.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 号)

 

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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