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9 点击数: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及广大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课程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我厅组织修订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并就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以信息化教学竞赛为抓手,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变轨超车”。

二、各高校要按照竞赛组委会具体安排,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参赛,在校内初赛基础上推荐教师参加省级竞赛。初赛形式由各高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决定,凡未组织初赛的,不受理该校教师参加省级复赛。复赛采用网络评审形式进行,决赛采用现场竞赛形式进行,暂定于10月底在长沙学院举行,视疫情防控情况考虑是否组织教师观摩,具体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三、竞赛组委会和各高校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订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运用竞赛形式,合理设置竞赛场地,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充分保障防疫物资,确保竞赛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

四、各高校应将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及其他相关教学成果情况纳入职务评聘、教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五、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以及其他具体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hneta.cn/)及时发布。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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