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训)中心(室):
根据《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实验(训)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考核对象:我校从事实验(训)室工作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评优对象:从事实验(训)室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近1年来工作中无任何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评优名额
按照《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规定进行。
三、考核与评审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个人填写并提交《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2.学院综合评议。在学院考核小组主持下,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学院评出的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同时填写《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学校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学院评选的优秀人选进行集中评审,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实验(训)中心(室)主任负责将附件1、附件2(含电子版)以及评选为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的相应支撑材料于2019年1月9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办。联系电话:4322019;报送材料邮箱:360032527@qq.com 。
附件(城院教务工作群、实践教学群可下载):
1.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实验(训)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2.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实验(训)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乐动平台_乐动网页版教务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