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2月中旬,我校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我校被授予自主开展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的评审权。
根据通知精神,我省从2014年开始,将逐步下放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权。我省有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获批湖南其他省属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权。按照文件要求,我校本年度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评审将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
结束。(马骥)